国企公司治理继续改革?一个框架和六个要点

构建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基础上的现代企业治理,伴随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实践发展持续完善,在各个国家经济制度之上,呈现多姿多彩的不同形态。
美国公司,以董事会为中心,以董事长兼任CEO为特点的治理广为流行。
德国公司,以监事会为中心,统领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治理模式在欧洲自成一家。
日本公司,以经营层(社长)为核心,监督层(会长)为指导的治理架构,对大和民族的企业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不得不说,“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
公司治理的制度之花,之所以五彩斑斓,是和背后的国家、民族、历史、文化、信仰等等活生生的东西联系在一起的,人群不同、思想不同、习惯不同,治理体系自然就走向了七彩频谱的不同区域。
中华民族成长于伟大的东方,五千年文明历史让我们更为深沉浑厚,儒释道文化信仰让我们更为宽广包容,新中国的成立让我们从近代的屈辱和落后中重新崛起,更为坚强自信。
我们探寻新时代中国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的答案,时时刻刻都不能忘了这些塑造民族历史、文化基因、国家特点的基本点!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的治理制度,在二十届三中全会后,将进入新的深化完善阶段,我们对此的认知,也必然伴随实践更上一层楼。
基本框架:六大治理主体
要谈到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制度的发展,我们不仅可以前溯到1993年《公司法》出台,更加可以一直追踪到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领导体制的探索。
在过去的几十年当中,无论是厂长经理负责制,还是党委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还是新阶段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核心功能划分,虽然每个阶段治理模式的重点不同,但它们都没有离开一个基本的框架。
这个基本框架,就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围绕着六大治理主体,通过协调平衡、功能分工而实现企业综合治理效能最大化!
我们再一同回顾一下这个六大治理主体基本框架:
形象的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基本框架,像一把插在地上的宝剑,我们称其为“宝剑模型”。
这个框架告诉我们三点内容:
第一,六个主体。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有六大主体共同参与,协同发力。
它们分别是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股东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一条主轴。
六个治理主体作用特点不同。党组织、董事会和经理层,居于中间位置,起到主轴的作用。
从上到下,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决策中心作用,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指挥中心作用。
这样形成一条完整的领导、决策、执行主线,构成宝剑的剑身,形成治理的主轴。
第三,一套支撑。
除了主轴线推动治理之外,另外三个治理主体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利益方,从不同侧面推动治理的巩固和优化。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职工利益,开展民主参与管理。
股东会代表不同股东利益,进行决策和监督。
监事会代表内外监管力量,从事监督工作。
它们共同组成一套支撑体系,就像宝剑的剑柄,环绕在主轴剑身周围,形成紧密的结合体。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六大治理主体的基本框架,会随着时代的变化和企业的演进,出现局部的优化和调整,比如有的治理主体功能强化了,同时有的治理主体功能弱化了,或者被其他替代功能更换了。
新《公司法》颁布实施后,监事会职能的调整,就是类似的变化。今后,一定还会有其他新的更迭或者变化。
但是,无论各个组成的治理单元如何划分功能,由六大主体功能共同作用形成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的主体框架体系不会变化,治理制度就是在这个结构土壤中生长和繁盛的。
时代使命:六个问题
2022年6月,“中国这十年”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指出这十年(2013-2022年)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成熟定型的十年,是国有企业发展最全面、活力效率提升最显著、布局结构优化最明显的十年。
这是对过去十年国企改革的高度肯定和最好凝练。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在这个阶段中完成了1+N的政策体系构建,各级国企党委实现了党委领导和重大事项前置研究的覆盖,根据应建尽建原则组建了各级董事会,基本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全面开展了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这些改革成果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成熟定型,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十届三中全会,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高度,对国资国企改革提出系统新要求,其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重要篇章。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的治理制度,在既有改革基础上,应该如何继续深化完善呢?
知本咨询建议,关注六个关键问题,总称为“治理六化”。
1、党组织领导强化
要系统性构建和优化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制度机制,让党的领导成为中国特色现代公司治理的“灵魂”和“肤色”。
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在新阶段关键是解决六个有机统一的问题,请看下图:
六个有机统一,分别从思想、组织、干部、文化、监督、考核等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几个方面,提出了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中需要进一步细化优化的内容。
每一块内容,都值得深入研究和展开。
2、董事会作用深化
董事会在现代公司治理中要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核心功能,正在从形态完整向形神兼备提升。
未来董事会建设的工作重心,是围绕董事会效能提升,外部董事履职能力系统增强发力开展结构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
从董事会制度建设的角度看,新的改革工作,要围绕五层制度体系铺开,各家企业都要寻找自己目前的位置,确定继续完善制度的空间。
请看以下示意图:
3、经理层履职细化
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当中,针对经理层设置的特别制度安排,这就是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
这项制度已经在国企普遍推开,完成了从2020-2023年度的第一轮签约和兑现。
在新的阶段继续深化经理层任期制与契约化改革,是完善企业制度的重要部分。
这种深化,核心是结合已有的改革重点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职责界定难、目标制定难、刚性兑现难、岗位退出难等四大难题,从八个方面系统细化制度规范,形成更加完备的经理层履职制度体系。
具体做法请参考下图:
4、职代会管理显化
职工民主参与管理,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历史传统和特色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当中的核心部分之一。
新《公司法》条款中,更加强调企业在发展经营中维护职工利益,反映职工呼声,推动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完善。
在新的改革时期,进一步提升维护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制度建设和完善。
通过组织显化、权利显化、价值显化三个方面的努力,推动职代会治理体系的综合改革升级。
5、监事会功能转化
随着新《公司法》实施,我国的公司治理从董事会、监事会并存的双层结构,将正式迈入董事会为中心的单层结构。
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与其他内外部监督体系进行整合和转移。
在新的制度建设和监事会传统治理功能的转移当中,有四个改革的新重点,是企业需要明确的。
请看下图:
6、各主体决策量化
前面五项治理制度优化的重点,分别针对一个治理主体。
但是中国特色现代公司治理的特点和目标是,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这个目标的实现,需要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职代会、股东会等等的决策要衔接一致,纵向贯通、横向协调,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在新的改革当中,怎么将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总经理授权清单、各级法人主体决策权责清单结合在一起,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任务。
完成这项任务的基本方法,是在量化原则指导下,将企业个性化的经营管理决策事项进行详细规划和确定,通过三重一大清单的梳理,利用“三重一大中心辐射”法,将各治理主体决策系统量化。
改革中请参考下图:
最后,我们再总结一下今日的内容:
新时期继续深化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制度,要依照一个基本框架和六个关键问题的脉络展开。
一个基本框架是:围绕六大治理主体,一个主轴、一个支撑整体布局治理体系。
六个关键问题是:党组织领导强化、董事会作用深化、经理层履职细化、职代会管理显化、监事会功能转化、各主体决策量化。
二十届三中全会之后,以“治理六化”为中心,系统推动本企业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制度的建设、完善和优化,已经提上议事日程,请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