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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干部管理核心思想有哪些升级?请看四个字

知风云:干部智则国智,干部强则国强!
作者|知本咨询国企干部研究院

责编|亿亿 编辑|阿苓

 
做国企人力资源工作的朋友,当国企干部的伙伴,想必对四个字非常熟悉:
这四个字是怎么来的?经过我们检索查询,发现并不是某个时间某个制度当中进行的规定,而是在过去二十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大家共同认可并小结的一种人力资源的概括用语。
选用育留,分别对应着人才怎么来,放在什么岗位上,怎么发挥价值,怎么充分激励,这个过程不仅是企业人才发展的全循环,更是人力资源各项职能的精要总结。
所以,经过二十年,很多国企人力资源体系建起来,“选用育留”四个字深入人心,便成为副产品。
2023年已经行至末尾,新一轮国企改革已然启程,在国企干部管理领域,“选用育留”的传统理念是不是需要进行优化?有什么样的新思路可以总结和探索呢?
有的,有的,有的!
让我们先说结论,那也是四个字:
新的四个字,和“选用育留”大部分相同,但是有一个新字“督”,是监督管理的意思。
画一张图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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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相关领导强调指出了我们国家干部队伍的发展方向,其中有这样的表述:
“着眼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干部选育管用工作,坚持德配其位、才配其位选准用好干部,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这里,对于干部队伍的“选育管用”四个方面进行概括,后面几句话分别是从不同细分方面的展开。可以看出“管”,就是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督”的意味很浓。

为了更加明确的将“管”和“督”的说法区分开,知本咨询最终选用了“选、用、育、督”这个四字表述逻辑,来概括新阶段下国企干部管理的新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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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选用育留,改为选用育督,不只是一个字的变化,而是对国企干部管理认知维度的增加,是一次重大的升级。

知本咨询认为,这种升级有两个重要原因:
1、“留”已经不能完全体现国企干部管理特点。
“选用育留”四个字放在一起,“留”所分管的部分,主要是激励人、留住人,从而建强人才队伍。
这个用意,在国有企业依然重要,依然管用,那为什么会淡化,从四个字里面消失呢?
首先是,您会发现激励和留住干部人才的工作,和合理用人、有效育人有很大关系。留人的概念和用人育人是有重合的。
通过这些年的实践,国企特点下大家更加发现,一个国企干部得到有效的激励和能量释放,给多少钱多高工资只是起到一个辅助作用,更关键的是给予这些干部充分的信任、充分施展能力的岗位和企业平台。
通过更好的用人来实现留人,通过全周期的培养人来实现留人,比简单强调薪酬物质条件,更加有效,也更加符合国有企业的特点。
同样,从另一方面考虑,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这里面关键是“下”和“出”的难题,是国企干部人事改革一直以来的攻关方向。
在这样的历史阶段里,国企干部管理的阶段任务,是畅通出口、保持流动,坚持市场化用人和淘汰机制,所以,一味强调“留”的概念,有被误解的可能。
因而,无论是从“留”的概念边界,还是从国企改革特点要求来看,“留”已经不能完全体现国企干部管理特点。
2、“督”的加入是国企干部管理维度的增加。
我们说“督”的加入,不是简单一个字的增加,而是在原有干部管理原则基础上,一个管理维度的增加。
为什么这么讲呢?
我国国企的改革,是从计划经济时期开始的,所以从一开始就强调市场化机制的引入。
国企要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国企干部就要成为责权利对等的经营者,因而1990年代就提出要砸三铁,破除“铁交椅、铁饭碗、铁工资”,2000年代开始推动干部员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增能减,这种历史的进程,是一个市场化机制持续强化,不断优化的进程。
这种市场机制为导向的维度,一直是干部管理和改革的主维度之一。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依然是在市场化导向上的不断前进。
随着时代发展,国有企业的特点越发显现出来,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更加要求履行好企业的经济属性、社会属性和政治属性。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和各级干部,在经营管理国有资产过程中,不只对自己负责,还要对股东负责、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更要对国家负责,怎么做好这个责任的担当?
欲戴其冠,必承其重。体现国企干部的责任,一方面要从干部自身素质提升做起,用好内驱力,另一方面要从干部监督管理的环境做起,用好监督力。
所以,将监督作为一项长期的国企干部指导原则,就充分显现其必要性和重要性。
“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这里面的“全方位”和“经常性”具有丰富内容,是国企干部管理长时间的指导原则。

综合国企干部管理发展逻辑规律来看,我们已经从市场化原则导向的一维,增加到市场与监督并行的两维。市场导向形成对国企干部的拉力,监督导向形成对国企干部的推力,两维叠加,将更好的保障国企改革发展平稳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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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问题,在这个新的国企发展阶段,怎么做好一家具体国企的干部管理体系和功能的顶层设计,才能更好的达到“选、用、育、督”的要求呢

关键是对一些最新核心干部管理政策全面学习,深入理解。

1、选:学好《央企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2018年《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正式颁布,正式提出了国企干部的二十字原则,那就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 。
这20个字,将企业干部标准和行政干部标准区分开来,用“德、创、能、绩、廉”五个维度进行国企干部画像。
这项政策,同时提出了党管干部和市场机制结合的原则,是国企干部选用的基本政策。
2、用:用好《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
2022年9月份,《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正式印发,这是干部使用评价工作的基本政策之一。
这个政策,指出了干部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那就是严格执行“能上能下”。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应当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从行政管理干部德能勤绩廉出发,提出了15条干部能下的具体标准,具有较大的普适性。
国有企业需要在此基础上,结合企业干部特点,制定适应性的干部能下条件。具体各位朋友可以参考本号文章《国企干部:庸者下、劣者汰基本标准是什么?请细看这18条》。
3、育:落实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2023年10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正式印发实施。这项工作条例,自2015年首次制定,这次经修订后,对于国企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具有基础指导意义。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从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教育培训的机构渠道,以及师资、课程、经费等具体保障条件,考核评估、纪律与监督等措施进行了系统规定。
每家国企,都需要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要求,细化优化自身的培养培训管理制度和流程,进一步将未来的干部培养工作升级。
4、督:搞好配套制度体系
国企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在过去几年不断丰富和完善,已经初步形成了与企业内部综合监督体系配套的政策要求。
其中,近几年发布的几个相关政策是:
  •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9年
  •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2019年
  •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2021年
  •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2021年
这些政策,是每家国企推动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希望大家都能搞好本企业配套的制度体系。
一百年前,梁启超先生振臂而呼,“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
一百年后,我们迎来了实现民族复兴的关键阶段,国有企业是压舱石、顶梁柱,国企干部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干部智则国智,干部强则国强!
选、用、育、督,四向发力、你争我赶、久久为功,此目标当不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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