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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总额管理机制优化,这些要点你要知道

知风云:从2023年5月,“科改行动”扩围深化现场推进会公布科改企业从440户扩充至672户之后,相信很多科改企业都在持续深化改革行动,我们接触了一些科改企业,大家还普遍存在一些疑惑,如何加强工资总额管理机制优化,利用科改利好政策用好工资总额。

作者|知本咨询国企治理管控研究院 赵毓涵
责编|亿亿 编辑|阿苓

如何加强工资总额管理机制优化,利用科改利好政策用好工资总额。多数企业都不想做,或者这个事情都没有意义,毕竟可以带来的增量工资总额有限,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已经发现很多中央所属科改企业已经开展了工资总额优化,充分发挥企业能动性。

【科改行动】关于工资总额管理机制优化,这些要点你要知道,混改风云,11分钟

其实,中央企业所属“科改企业”中,已经在不断探索工资总额整体单列、备案制、周期制管理等更加灵活高效的工资总额管理机制。

我们通过对科改中关于工资总额相关改革事项内容进行观察,其实不难发现,工资总额管理不仅对本级工资总额与效益的匹配程度有要求,同时对于集团关于“科改十条”中工资总额管理提升,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所以企业要上下同欲,共同推动工资总额机制优化。

对于科改企业而言,关于工资总额管理机制优化的要点,大家可以这么做:

图片

 

图片做好基础细致工作

 

《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和《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工资总额增长主要与企业利润总额等经济效益增幅挂钩联动,实现效益增,工资总额增;效益减,工资总额减。

坚持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幅,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不高于劳动生产率增幅的原则。同时,北京地区明确企业工资总额的增幅不得超过经济效益增幅的70%。

需要提醒各位科改企业的是,从实践角度出发,第一点,关于工资总额管理机制建设,94%以上的企业均实现了工资总额增幅与效益匹配,第二点,需要关注从政策发布时,近几年企业都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工资总额匹配效益的管理。
 

图片做好提升优化工作

 

有些科改企业可能认为实现工资综合与经济效益匹配之后,就没有什么额外的工作需要开展了,其实我们要告诉大家的是,除了对科改企业的这项基础要求之外,许多中央企业集团已经按照 “科改十条”政策规定,在不断探索对科改企业实行工资总额机制优化创新,鼓励所属科改企业不断探索更加灵活的工资总额管理机制。

我们建议科改企业可以根据集团统一管理制度和科改有关政策规定要求,修订现有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明确工资总额与利润挂钩、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与全员劳动生产率增幅挂钩的双挂钩机制,形成工资总额管理优化方案并报上级批准。

在方案编写过程中,我们一般建议企业将备案制/周期制/工资总额单列的事项编写至工资总额管理优化方案中进行审批和申请,上级审批通过后,修改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建议科改企业在12月底前抓紧申报,开展工资总额管理机制优化的相关工作,编写流程如下:

1、第一步

人力资源相关部门根据集团相关政策文件和科改政策要求,编制工资总额管理机制优化方案。

(1)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优化方案涉及工资总额计算方式,在集团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设计企业内部的挂钩机制,其中,企业使用比较常见的工资总额计算方式为:工资总额=挂钩工资基数+效益工资+单列工资,效益工资可以和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科技创新相关指标等多维度挂钩。

科改企业可以设计复合的挂钩指标,除了必选指标包括利润总额等,可选择增加一些科研产出指标,例如新增国家级省级专利数量、行业标准数量等,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指标,例如发明专利实施转化数量,多维度综合考虑科技企业属性的挂钩联动指标,在挂钩机制设计上,主要还是以必选指标的权重占比为主,综合考虑科技创新指标,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合理设计工资总额挂钩指标和机制。

(2)工资总额周期制管理需要明确预算周期不超过三年,重点关注联动机制,基本要求是周期内工资总额年均增幅不得超过符合规定的同期经济效益年均增幅。

其中,采用长周期的工资总额管理机制,要求科改企业尊重研发项目特征,结合十四五战略规划和科技创新战略的周期导向,以中长期发展的视角规划工资总额,以三年为周期进行工资总额预算。

通过周期性工资总额管理,向高研发投入产出的项目倾斜,工资总额优先激励高产出高投入的项目,随着科研项目的不断深化,产生的高收益会同步带来工资总额的增长,带动整体企业的创新发展。

当然,针对目前战略发展稳定,没有开拓战新产业需求的科改企业,不存在周期波动的情况,科改企业没有必要为了改革而去进行工资总额周期制申请,希望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3)工资总额单列事项在符合政策要求的范围内,结合科改企业实际情况,对相关工资总额事项进行单列申请。

科改企业可以根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关政策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公司功能定位等实际情况,将对公司改革创新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列入工资总额特殊事项清单范围,企业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参考纳入工资总额单列的考虑范围内。

  • 中长期激励单列

用好工资总额范围内的激励工具,对中长期激励工具进行分类,针对不计入工资总额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项目跟投,重点在下属未来孵化的企业;针对于岗位分红和项目收益分红等工资总额单列的激励工具,充分进行岗位和项目核定,设定考核目标,实现激励最大化。

在工资总额管理范围中列支的中长期激励工具,针对超额利润分享和虚拟股权等,通过建立与效益效率联动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创造更多的增量部分,重点强调用好工资总额加回机制,向高投入高产出的环节倾斜,充分发挥激励的作用。

  • 特殊人才引进的工资单列

在实践中,南京市发布对于创新改革的举措方案,提出对于企业引进的高层次特殊人才,其薪酬可以不受工资总额限制,采取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

例如针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及其科研团队等核心人才发放的工资,进行科技创新孵化和战略新兴业务投入所需人员的工资,采取任期制契约化模式进行管理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对标市场化薪酬选聘的职业经理人薪酬等内容,可以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参考特殊人才引进的方式,将其作为工资总额单列的重点考虑范围内。

同时,科改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科研组织建设进行工资总额单列探索,例如全重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对其中的科研技术人员的薪酬进行部分单列申请。

  • 参与重大奖项的工资总额单列

根据有关政策颁布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不纳入工资总额范围内。

针对科改企业,科研人员参与的重大项目来自国家、行业相关部门及集团内给予的科技、评优评先等奖励补贴,获得公司先进表彰,根据集团和公司改革发展,获得年度重点工作和专项任务产生的专项奖励带来的工资总额,企业可以将其纳入工资总额单列的范围内进行探索。

(4)核定科改企业与经济效益联动的工资总额时,探索将当前新增的研发投入视同利润予以加回,形成增量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的工资总额管理具体方案,明确加回比例(可高于100%)和科创专项业绩、科创规划完成度等指标的挂钩机制,建立集团通过科研投入视同利润加回的比率对企业工资总额造成影响的激励机制。

2、第二步

工资总额优化管理办法经公司党委会后,上报集团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对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后提交集团备案管理。经集团备案确认后,公司按照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绩效考核、薪酬分配制度,组织开展执行及内部监督、评价工作。

当然,在工资总额管理机制优化方案核定后,也可以基本保持工资总额整体稳定(单列部分另行计算),但需要明确的是,工资总额备案制/周期制/单列管理/新增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机制建议今年年底前所有科改企业有必要完成。

入选科改示范行动的企业,除了面临种种改革事项之外,是可以根据科改政策向上寻求政策支持。

科改企业的工资总额管理机制虽在科改相关的支持政策中有所放宽,但在实践中更需要关注科改企业工资总额自身的决定机制,是否可以将工资总额管理机制真正应用到企业的实践过程中,需要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董事会,董事会有足够的行权能力,可以承担工资总额管理的决策主体。

同时,加快推进科研技术成果的转化,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规模效益高质量的发展。

企业只有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创造足够多的形成工资总额增量部分,并且可以用于人才激励的机制,才能推动人才和企业发展双向正向循环,真正使员工享受工资总额带来的收益,从而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建议没有开展工资总额管理机制优化的科改企业行动起来,编写优化方案,向集团积极申请工资总额管理备案制/周期制/单列管理/增量研发投入视同利润加回,确保科改企业和集团公司做好各项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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