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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董事会建设18年回头看,改革特点、前进方向

今天,我们从18年这个时间量词说起。
作者|知本咨询国企治理管控研究院
编辑|亿亿
 

国企董事会建设,从一开始到现在,到底有多少年头了?“18年”这个答案,估计并不准确。

 

如果从我们开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次颁布实施《公司法》的1994年算起,中国企业需要在治理结构中成立董事会的法定要求,已经有28个年头。

 

人说三十而立,中国企业朋友边听、边学、边实践的董事会,也基本到了这个岁数,该立起来、站起立,发挥他在企业治理家庭中的核心作用了。

 

那为什么我们不说28年,而要强调18年这个数字?

 

这是因为,把国有全资企业、独资企业的董事会建设,上升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将董事会作为解决国有经济委托代理问题的核心抓手,是从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的2004年开始的。

 

从那之后,国企董事会建设就不仅是一个法律要求,而且是政策要求、管理要求、改革要求。

 

从2004年以来的18年,是国企董事会不断发育、成长的18年,当年就像一个新生儿,现在已经开始进入大学的新阶段。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对于公司治理和董事会建设提出重要要求,全国国企集体前进,推进应建尽建、配齐建强,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有些企业朋友说,本公司和各个子企业的董事会都组建完毕了,外部董事也占了多数,也挑选出一批专职外部董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授权清单也根据模板像模像样搞出来了,这次董事会建设的改革应该可以划一个圆满句号了吧?

 

“我这家公司的董事会建设应该算是圆满收官了吧?”

对此,我们只能抱歉的说,“非也!”

 

如果大家仔细回顾国企董事会一路走来的18年,就能知道,我们现在所讲所做,都只是国企治理成长历程的一个篇章,今后面对的新方向、新重点、新问题正在展开,等待新的实践来验证。

 

这18年历程不算长,咱们一起再走一遍。

 

 

01

四个阶段,四个阶梯

 

请先看知本咨询整理的一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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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以来,国企董事会建设的基本脉络,前后经历了四个相互联系的重要阶段,我们总结为四个字:

 

 

首先是“试”的阶段,总体来说经历了从2004年到2012的七到八年时间。

 

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颁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始在央企独资公司层面试点建立董事会,利用董事会制度进一步优化国企的顶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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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几年间,一些中央企业集团和地方国企逐步成立了董事会,完成从无到有的第一步跨越。

 

这个阶段称为“试”,核心就是试点、试验、尝试,通过实践来检验国有独资企业的董事会有没有作用、如何发挥作用。也可以说,这是国企董事会建设,从0到1的阶段。

 

第二阶段是“扩”的阶段。

 

这个阶段大致从2013年到2016年,主题词总结为“扩”,是说一方面是建立董事会的国有企业增多了、扩大了,另一方面,是落实董事会职权的“扩权”工作,正式提到政策议程。

 

2016年颁布的《关于开展落实中央企业董事会职权试点工作的意见》,应属本阶段的典型政策要求。

 

董事会试点完成后,可以说结构到位、人员到位,但要真正履行企业决策主体作用,核心的前置工作就是职权到位。所以,在上面这个落实职权试点的政策中,就明确提出要在六大职权方面首先尝试进行落实。

 

从整体上看,董事会“扩”的阶段,也是国企董事会建设从1到10的第二发育阶段。

 

第三阶段,核心主题是“建”。

 

本阶段的时间大致从2017年开始,延续到2020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正式启动前后。

 

我们把这个阶段称为“建”,是因为在这个时间段内,国企法人治理体系的建设,正式从部分企业试点的阶段,进入到向全国各个层级的国企推广,普遍建设的时期。

 

第三阶段,主要的标志性政策,是2017年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这个文件从职责作用、优化结构、运行机制、责任考评、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系统性阐述了国企治理结构的基本要求,是全国国企建设董事会的核心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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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的这个阶段,国企董事会实现了从10到n的历史性成长。

 

我们现在正在开始第四阶段,核心也是一个字,“强”。

 

这个阶段从2021年开始,目前正在展开。

 

通过近几年来改革的整体深化推进,绝大部分符合应建尽建标准国企,都完成了董事会的结构搭建,也从人员上初步实现了外部董事占多数,初步完成了董事会运作的规则制度。

 

如果从国企治理结构的身高体重、骨骼肌肉来看,这样的董事会已经和成年人没有任何区别,但是大脑指挥系统、神经控制系统依然停留在十七八岁的青少年。

 

所以说,这个阶段继续向后,核心是董事会苦修内功、强筋壮体,让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真正发挥出来,把董事做强,董事会做强。

 

就此,2022年3月底,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专题推进会,就提升董事会效能进行了专题部署。我们认为,这次会议精神,吹响了国企董事会做强的新号角。

 

从第三阶段的“建”,走向第四阶段的“强”,不知不觉中,国企董事会建设已经展开了一个新的时间窗口。通过“建”,实现了从10到n,通过“强”,我们将努力推动从n 到N的实质性机体变化,让董事会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当中,不仅是物理结构,而是产生巨大的化学反应。

 

 

02

董事会做强新方向:五项再优化

 

试、扩、建、强,国企董事会建设前后连续的四个阶段,将这个核心的治理主体作用,从有样,推到有权,再到有形,四到有神。18岁的董事会,在上大学期间,就是要把这个神和魂找到,真正让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责彰显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蓬勃力量,这才是国企发展董事会的终极目标!

 

在这个新阶段,在未来的几年里,国企董事会建设还需要在哪些地方继续突破呢?

 

知本咨询认为,有五大再优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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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边界再优化

 

在实务中我们发现,虽然就哪些企业应该建董事会,哪些企业暂时不用建立董事会,已经有了明确的指导标准,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企业理解把握并不十分准确。

 

直接的结果是,一些发育成熟度不足,产业定位不清晰,市场化程度不高,集团运营管控的子企业,也进入到董事会建设名单。

 

这就导致该类企业名义上形成了董事会,但在内外部约束下,基本上没有可能独立发挥“定、作、防”的功能,就像一个小孩穿上一身大号西服,反而成了束缚。同时集团公司为了管理这些董事会,既耗费了精力,又分散了资源。

 

下一步要做强董事会,我们的第一个建议是,国有企业对照应建尽建标准,再次核对检查,将那些不太符合要求的,或者很勉强的子企业暂时调整出来,精准界定边界,集中力量,将重点子企业、核心子企业的董事会真正按照要求做强。

 

  • 权责再优化

 

落实董事会六项关键决策权,是提升董事会运行质量的基础保障,但在企业实行集团垂直管控的环境下,相关决策权的落实与管控体系的调整优化密不可分。

 

相关政策已经反复要求,企业集团需要逐步向治理型管控转变,从而真正为董事会决策打开治理空间,但是由于不同的企业集团业务特点、管理特点差别很大,所以治理型管控也很难同步推进,采用一个模式。

 

在此背景下,我们需要认识到,全面落实董事会职权,将是一个长周期的过程,可能五年,也可能十年,这是企业治理发育的正常周期,很有可能是历史必然。

 

但我们并不是静等,更不是躺平,董事会职权落实推进工作一天也不能落下。

 

建议每家集团公司牵头,制定一个本企业管控体系优化调整的方案和规划蓝图,系统性分析哪些企业可以先落实下放职权,哪些职能条线可以实现授权,如何从集团公司逐步向二级、三级核心子企业推动治理型管控,设专职外部董事的企业怎么放权,兼职外部董事如何管控等等问题。有这张蓝图后,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就会有的放矢。

 

总之,落实董事会职权,优化权责,不能齐步走,但也不能踏步不走,需要设计好规划,把握好节奏,一个一个来,一家一家解决。

 

  • 结构再优化

 

董事会的组成结构是服务于董事会功能目标的。如果希望这个组织可以在复杂性高、周期性长的重要领域成为决策关键环节,那就需要对于董事会结构的保障能力进行再评估和调整。

 

建议充分对标参考美欧大型集团企业的董事会做法,进一步优化外部董事结构,除了选派本集团内部同级别的一些曾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外,充分打开外部董事来源的大门,尽可能丰富外部董事的背景和经历。

 

比如,能否选聘一些本行业或者上下游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能否选聘一些大中型民营企业后者外资企业的高管人员,或者一些产业投资机构、专业研究机构的实践专家?

 

董事会建设的步伐,让我们意识到,外部董事是如此重要,他们的队伍建设和质量提升,将是董事会绕不过去的一个必答题。

 

  • 决策再优化

 

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曾经谈过,国企董事会的表决机制建议进行优化,核心是推动“有条件通过”在表决意见中占有一席之地。

 

在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由企业内部党委前置研究产生的决策把关意见,需要外部董事充分理解和充分沟通,并且给予他们充分的意见表达权。

 

如果需要这些外部董事真正站在客观公正角度来分析评价,保障自身责权利平衡,就需要给董事们提出修改意见、优化条件留出表决的空间,在同意、弃权、反对之外,设置“有条件通过”的第四选项,就显得非常重要。

 

  • 激励再优化

 

董事岗位责任不断加大,考核激励的配套要求也不断提升。目前已经出台了很多针对董事的考核和薪酬激励方法,执行中取得了好的效果,但是如果和未来董事会定位要求相比较,仍然有较多的优化空间。

 

先说考核。目前对于董事岗位的考核,基本是针对职业行为的过程性考核,以衡量董事的勤勉敬业,并没有将董事战略决策产生的经营成果与考核挂钩。

 

同时,对于兼职董事而言,派出单位的考核也不能显示其在任职单位的董事工作,这项考核实际处于空白地带。

 

考核是指挥棒,如果不能将董事岗位工作和其决策风险和价值相联系,推动董事履职就有机制上的不足。

 

再说薪酬。由于董事身份不同,有的董事拿工资,有的董事不取酬,从董事会功能做强的角度,这种现状需要改变。我们建议制定一个能够和董事责任和决策周期相一致的报酬体系,这个报酬体系应该涵盖董事会各类董事角色。比如设置季度董事津贴、任期目标奖励,以及董事追责补偿和责任保险等制度。

 

这些激励再优化的措施,都可以成为未来董事会制度建设的新方向。

 

有样、有权、有形、有神,详细描绘了过去18年国企董事会成长发育的特点;五项再优化方向,可以进一步推动董事会做强。我们预祝进入大学阶段的国企董事会建设,能够持续迭代、稳步向前。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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