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策重大优化,如何推动“有条件同意”

撰文/ 知本咨询国企治理与管控研究院
编辑/亿亿
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目前很多董事会议事决策程序和方法,在实际落地生效,动真碰硬的时候,确实有必要认真再思考、再优化。
比如,董事会履行“作决策”职责,开展议案讨论和表决时,董事们的决策意见如何表述,这个决策意见如何分类,又如何执行的问题,就是很多董监事朋友关注的焦点。
这里面涉及到一个核心概念,叫“有条件同意”,我们今天就讨论讨论。
什么是有条件同意?
知本咨询之前有过一篇小文章,谈到董事会“一票缓决制”的应用,对董事发表有条件同意意见时的思想有过说明。
其实,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董事们都会支持经理层的努力,协助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得到推动,这是董事的责任,也是董事的美好初衷。
但是既然要董事们发挥专家作用,履行决策职责,并且肩负起考核责任,那就必须勤勉尽责,仔细阅读资料,调研了解,在这样的工作基础上进行发言表态。
OK,工作越细致认真,就会发现议案的相关内容有些地方说的不够明白,备选方案不够完善,防风险措施还需要强化等等不足之处。这个时候,董事们进行表态发言,自然会有一种结果,一般是这样的:
“首先,我本人认为这个议案要解决的问题,确实是公司的战略性问题,方向是对的,在整体上我支持。”
“不过,现在的议案还有几个地方需要再做一些补充完善,第一是********,第二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把相应的细节进行优化。”
各位有决策经验的朋友们,对于这样的决策表态,应该不陌生吧?可以说,这是我们经常用的主流表达方式。
这种表达方式,算作什么意见类型呢?
反对?不是的,董事开始就说了是支持这个事情的;
同意?好像是同意,不过董事说了这几个优化细化问题,也不能不管;
更准确的说,这种决策意见是带有一定条件的同意,或者我们叫做“有条件同意”更为妥当。
我们扩大范围来想想,有条件同意在生活里还是不少的。再举两个例子:
第一例,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
一家企业要进行报表审计,聘请会计师开展专业工作后,会有一份审计报告。这个审计报告的意见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按照国际规范,只能有五种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带有解释说明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大家可以看,其中带有解释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和我们今天讨论的有条件同意议案的意思表达是比较接近的。这种意见的基本内容也是提示审计报告使用者,在几个具体事项上要注意或者澄清,但是整体上会计师对本企业的财务报表是无保留同意的。
第二例,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
在上市公司涉及重要的重组事项时,需要提交证监会进行审核。在最终的审核过会意见中,非常普遍存在“有条件同意”的结果。
这里“有条件同意”是指已经通过审核,但还需要根据相关意见补充披露、修改或完善材料,然后才能正式拿到证监会审核批文,有条件过会只是重组委为了让上市公司更好地补充说明方案,不对重组结果构成实质性影响。
在这样的审核意见中,有条件同意和我们今天的主题也非常接近。
为什么有条件同意非常必要?
我们再来整理一下什么是国企董事会议案中的有条件同意:
董事对于议案的方向、内容总体持肯定意见,但是需要就具体方案进行细化补充、优化完善,或者提示重要关注事项,以更好履职并提高决策科学性。
从审计报告到上市公司重组,在这么广泛的领域内,都存在类似的决策意见,这就充分说明了有条件同意这种意见类型,是经常产生、高概率存在的。
董事会决策中,增加有条件同意这个决策意见,现在看来是特别必要的事情,为什么呢?
原因1:这是准确全面表达董事意见的方式
刚才通过例子已经说到,董事们要尽职履责,发挥专业价值,一定会,也需要给议案提出优化建议,这样才能推动董事会决策质量提高。
原因2:这样才能保障董事责权对等
董事会是决策的严肃场合,不能有模糊地带,现在的董事会表决票上,一般只有三个圈,一个是同意,一个是反对,一个是弃权,并没有空间让董事把意见建议都详细写出来。简单的同意或者反对,都不是董事的真实意见表达,所以简单在三个圈内做选择对于董事是很难的。
真正落实董事会职权后,董事决策责任承担更大,如果没有增加董事们需要的前置条件意见,就可能造成权责不对等。
原因3:这样能保障议案执行更为科学
如果我们在董事会决策程序中增加了“有条件同意”,那么首先在议案正式执行开始或者执行中,就需要补充完善方案,优化细节,同时对于议案督办跟踪内容就有了更有针对性内容,这样决策执行的科学性就会更有保障。
归而总之,董事会决策中增加有条件同意,既有现实工作的需要,也是董事合理履职的必须,是一件既重要又迫切的工作。
知本咨询在此真诚建议,国企在推动董事会议事规则落地时,要对此进行积极思考。
董事会怎么让有条件同意落地生根?
重要性我们都意识到了,关键是实操落地。
有条件同意这个决策结果,要合理嵌入董事会决策流程,我们建议注意四个核心环节:

环节1:增加意见类型
就是要在目前同意、反对、弃权三个决策表决选项之外,增加第四个选项,可以叫做“有条件同意”。
请注意,需要给董事们就“有条件”进行细化规定,以便大家正确使用这个决策选项。
比如,议案中有几个词语使用不当,几处简单的小文字错误,这些意见就不能构成有条件。
知本咨询认为,有几个内容应该算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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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必要的文件审批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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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内容的重要补充和完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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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重要不确定事项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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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董事认为必须提出注意或者优化补充的事项
环节2:修改表决票
这个环节看似不起眼,但很关键。现在很多公司的表决票很简单,大致是这样的:
这个表决票的问题在哪?你会发现如果董事们有发言的意见,根本没有地方写啊!
目前,董事会会议虽然有记录,但是其法律效力和决策效用,与表决票还是有很大差距,记录的整理也有很多问题,并且不便于在议案执行中进行跟踪反馈。
所以,表决票需要改,特别是要给董事提出有条件同意的意见,留下足够的书写空间,并以此作为董事真实意见表达的历史依据。
知本咨询帮助大家起草了一张新的表决票,仅供参考:
这张新的表决票,从简单的三项选择,变成了四项选择,同时变为正反面。在反面,董事需要根据自己的意见判断,对于有条件同意的相关意见进行逐项表述,这张表决票,作为董事会决策核心文件,进行归档保存,同时正式的意见内容,作为优化修改议案,进一步推动实施的基本意见。董事会最终的会议决策,也需要把这些条件意见汇总起来。
环节3:优化签字条件
在增加了有条件同意的基本选项后,董事会议案怎么确认和执行呢?
比如一项议案,有两个董事有条件同意,并且分别提出两到三条优化意见,这个时候,该项议案是不是在会议现场通过,还是向后推?
我们建议有条件同意的议案,董事长可以组织在现场宣布通过,但是需要按照董事意见进行逐项优化、完善或者说明,修改后的内容由相应部门分别征求提出意见董事的书面同意,在获得这个书面同意后,再经过董事长签字,才能进入实施流程。
也就是说,原先的通过,是会议确定通过并且及时可以执行,现在如果出现有条件同意,是会议确定通过,但需要书面优化说明征求意见后,再进入执行。
环节4:跟进督办
所有的董事会议案,都需要跟进督办,这项工作一般是由董办负责的。在增加了有条件同意决策意见后,督办工作就显得更加重要了。
董事提出的意见,写在表决票上,都是很严肃、很重要的内容,董事会需要逐项进行跟踪落实,有的是针对议案内容,在正式实施之前需要督办,有的是针对实施环境变化,那就要通过督办随时跟进新情况,以便董事们及时作出优化调整决策。
从环节1到环节4,我们将有条件同意的决策内容,通过流程化方式嵌入董事会决策机制当中,能够帮助国企朋友解决一部分实践问题。
决策是复杂的,管理是变化的,国企董事会建设要走出适应环境特点的一条康庄大道,需要继承学习,也需要持续迭代。
在董事决策责任不断强化的今天,推动“有条件同意”纳入董事会决策机制,有必要性、有急迫性、也有可行性,值得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