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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金融机构国企改革政策加速发力

文|王娜知本咨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首席研究专家)
 
 
 

前言

眨眼之间,2022年如约而至。
 
在这辞旧迎新的日子里,笔者想和各位朋友一起回顾2021,展望2022。
 
本期,我们还是将方向放在政策层面上,一起来看看2021年12月国企改革政策有哪些特点和亮点。
 
下面我们就来一起学习和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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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企改革政策整体“走深、走实”
 
 
我们先来看下近几年国企改革政策的整体情况,近年来中央层面出台的国企改革政策是越来越多。
 
2021年中央层面出台的近120条政策,同比增长3.48%。
 
笔者认为从政策出台数量能够看出中央层面对持续推动国企改革信心满满,通过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突破改革困境的决心十足。
 
另外,笔者从图中看到2021年出台政策涵盖了国企改革的各个方向,与2020年相比,这些政策方向可以说是几乎没啥变化。
 
而且这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领域也多数重合的。
 
笔者认为2021年以来出台的国企改革政策,也正是要推动各中央企业以及各地方国有企业积极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持续释放国企改革效能。
 
因此,截至现在国资改革三年行动七成目标任务已经顺利完成。
 
下面,笔者带领各位朋友来看下2021年的国企改革政策都包含哪些细节的内容
 
一是国企创新政策数量最多
 
从图中可以看到,2021年中央出台的国企创新政策有40条,占比达到33.61%。
 
从政策细分领域来看,主要包括科技成果转化与产权化、科技创新与科技投资、科研项目与科研经费管理、人事机制、体制和股权改革、财税政策等内容。
 
笔者认为,国家在推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方方面面都下足了功夫,旨在助力国企加大创新改革。
 
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一直是国企改革的重要方向
 
从2020年到2021年,如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一直是国企改革的重点关注的方向之一,比如如何做好合规管理、经营性资产统一管理、上市公司管理、国资监管等都是需要持续解决的问题。
 
三是国企混改配套政策持续完善
 
2021年出台的国企混改政策更多的是在“更深”层面上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比如完善重大资产重组、分拆上市、制定混改方案、鼓励外资参与混改等。
 
四是“改”体制机制已经是国企改革的重点方向
 
2021年,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等配套政策仍陆续出台,指导和推动国有企业,尤其是混改企业更好更快地完成内部体制机制的改革。
 
五是综合性改革仍是国企改革的重要趋势
 
2021年,如何更好地推进国有企业的综合性改革,不仅仅是众多国有企业担心的问题,也是国家重点思考的问题。
 
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了三项制度改革、双百行动改革相关政策,进一步指导和推动国有企业的综合性改革“走实、走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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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知本咨询公开渠道整理,截至2021年12月29日
 
通过对近两年国企改革政策的分析,笔者认为国企改革政策的不断完善,一方面是每一个改革领域的外延。
 
我们经常说国企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的改革,每一个改革领域都是这个国企改革大系统的组成部分,同时又是一个有机的子系统。
 
比如国企混改政策数量不断增加,是要涵盖国企混改的方方面面,使国有企业在混改过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另一方面,也是对每一个改革领域的深化。国企改革不能停留在表面,要真正的“走深、走实”,在改革过程中也会出现不同的问题亟需解决,政策的不断完善才能进一步指导国有企业在相关改革领域中突破困境,持续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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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近年末,国有金融企业改革仍在发力
 
 
从2021年12月出台的国企改革政策来看,主要集中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企创新两个领域。
 
其中,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出台了一项范国有金融企业改革的政策,《关于规范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21〕102号,以下简称“102号文”)。
 
今天,笔者就和各位一起来深入了解下102号文。
 
要深入学习102号文,笔者认为我们首先需要了解102号文出台的背景。
 
在笔者看来,102号文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金融企业改革而出台的政策。
 
(一)国有金融企业改革由来已久
 
说起国有金融企业改革,也是由来已久。
 
自人民银行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组织推进了一系列重大基础性金融改革。
 
2017年7月,我国成立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自此强监管与金融领域的改革持续深入。
 
2018年全国两会以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构建现代金融体系已成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
 
深入推进金融机构改革是建立现代金融体系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沿着既定方向,持续“精耕细作”
 
2020年以来,国有金融企业改革也在逐步深化过程中。
 
从政策导向来看,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分类推进、综合性改革”等都是国有金融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向,比如:
 
  • 完善公司治理体系:2020年1月15日,财政部印发了《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9﹞138号),明确了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选派相关内容;
  •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2020年3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9〕49号),旨在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  “分类推进、综合性改革”:央行发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仍将持续、分类推动金融机构改革。
 
2021年,国有金融企业改革仍是我国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改革方向和内容延续了2020年,比如:
 
  • 完善公司治理体系:2021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4号),以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提高公司治理质效,促进银行保险机构科学健康发展。
  •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2021年12月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规范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21〕102号),旨在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范相关资产交易行为,维护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权益。
 
(三)102号文将指导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加速落地
 
国有金融企业的改革往往与国有资产的转让息息相关,在改革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国有资产交易相关原则,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
 
102号文的发布,笔者认为应该重点关注的点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如何转让,有哪些禁止的方式?转让过程中如何定价?有无明确的流程来遵守?
 
下面笔者带领大家来一一学习下。
 
一是清晰102号文适用范围。
 
102号文适用的是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转让”,其中国有金融机构指的是“国有独资、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实际控制金融机构(含其分支机构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子企业)”。
 
而国有金融机构转让股权类资产则不适用。
 
二是清晰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方式,严格限制直接协议转让。
 
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原则上采取进场交易、公开拍卖、网络拍卖、竞争性谈判等公开交易方式进行”。
 
对于其他方式的转让也有所规定,比如:
 
  •  转让在公开市场交易的证券及金融衍生产品,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交易系统和交易场所进行。
 
  •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未经公开竞价处置程序,国有金融机构不得采取直接协议转让方式向非国有受让人转让资产。
 
三是合理确定价格,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要按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等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核准、备案手续,并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转让底价。
 
四是明确交易流程,确保资产转让依法合规。
 
国有金融机构资产转让根据转让方式不同要执行不同流程,比如采取进入产权交易场所交易的,具体工作流程参照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执行。
 
总结:
 
回顾2021年,国有企业的单项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国有企业的综合性改革逐渐成为“主战场”。
 
从未来改革趋势来看,尤其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改革、综改试验等将成为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
 
国企改革“攻坚之年”即将过去,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地之年即将到来,改革仍需持续发力,希望大家一起努力,继续助力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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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亿亿    编辑/LVU   校对/阿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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