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洞察 <返回

国企董秘董办“三十而立”,何处来?向哪去?

知风云:“三十而立”的国企董秘董办。

不得不说,董事会秘书这个岗位名词,是舶来品。

 

查一查它的英文,叫做“Secretary of the board”,如果追溯到这个名词的源头,可以一直找到150年前,在英国等最早工业革命并诞生公司制企业的国家,董事会秘书已经有了她最初的容颜。

 

历经百年变迁,原先只是公司普通雇员,和各类行政秘书Secretary基本一样的董事会秘书,开始越来越多承担起特别的责任:

 

  • 法律责任。1971年,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法定机关的地位得到确认,其职权扩大到可作为公司代理对外签订合同。英国1985年公司法和1989年公司法都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权与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特殊属性的赋予使董事会秘书开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成为关键因素。
 
  • 治理责任。董事会秘书不是一个秘书,而是参与并推动公司治理决策的支持性力量,通过这个岗位的力量将所有董事联系在一起,按照治理规则提供高水平决策。
 
从全球范围来看,在21世纪开始后,董事会秘书的重要性和作用地位在不断的演变和强化过程中。
 
 
图片
国企董秘董办制度,三十而立
 
我国国企的董秘董办制度,自然也是全球企业制度发展的一个缩影。我们的立足点,先从国内开始。
 
国企董秘董办制度的发展历程,怎么总结呢?
 
先说结论:
 
在我国建立董秘制度,是伴随着资本市场建设和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进程而不断深化的,到目前为止,这项制度即将进入三十而立的关键时间点。
 
董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我们首先是引进学习,建立世界通用的治理语言规则,然后在此基础上,逐步根据本土情况进行优化。
 
三十年发展,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请看:
图片
 
  • 第一步,是在上市公司建立起董事会秘书制度。
 
1994 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明确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996 年8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所有获准上市的公司必须聘任董事会秘书,强调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提出五条任职条件,九条职权范围,六条任免程序,以及三条法律责任,基本确认了董事会秘书制度的框架。
 
1997 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专章列示“董事会秘书”条款,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必须配备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的“根本法”真正确立了董事会秘书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
 
  • 第二步,董秘制度写入《公司法》。
 
《公司法》作为规范企业行为的基本法律,经历了多次修改。现行第五版修订的《公司法》,在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内容中,对于董事会秘书的规定,是这样的: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已经成为上市股份公司的基本法律要求。
 
  • 第三步,国有独资企业设立董秘岗位,开始建立董秘董办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董事会在落实出资人功能,发挥企业市场经营动能,在2003年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改革后,国资委开始加强推动国有独资企业的董事会建设工作,作为董事会功能的重要支撑,董事会秘书和董办岗位开始进入国有独资集团企业。
 
2004年,《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进行试点的中央独资企业,任命董事会秘书,设立董事会办公室。
 
2009年,《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暂行办法》作为第一个详细约定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运作规范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强化要求了董秘和董办的工作职责和业务角色。
 
这个规定专门独立一个章节,“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事机构”,并提出三个核心要求:
 
地位: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一般应当为专职,同时领导董事会办公室。
 
职责: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一共12项,包括筹备董事会会议、负责与董事联络、协助董事长拟订重大方案、跟踪了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与出资机构联络等。
 
流程:董事会应当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具体规定董事会秘书的职权、义务、责任和有关工作流程。
 
  • 第四步,董秘董办制度升级细化。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主要任务之一,是落实董事职权,发挥董事会效能,实现配齐建强,因而加强建设一个真正具有战略意义、牵引能力的董秘董办制度,就显得格外重要。
 
所以,在2021年,进一步优化颁布的《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当中,对于董秘和董办的工作职责进行了强调。
 
总体来看,董秘董办要干好哪些事呢?总结相关政策规定可以看出,有四项工作非常突出:
 
职责1:治理研究工作
 
董秘和董办是公司治理落实落地的直接组织抓手,因而需要特别熟悉掌握各项最新政策,并且结合本企业情况进行个性化。治理研究和政策方案制定是董秘和董办首当其冲的工作。
 
职责2:组织推动工作
 
董秘和董办是公司董事会制度向前推进的“传动轴”,从会议计划安排,到每次的会议议案议题,确定议案资料并征求董事意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召开董事会,同时推动跟踪议案的落实,这里面有一系列流程工作需要缜密完成。
 
职责3:文件信息工作
 
董秘和董办的工作具有较强的法律合规要求,所以各项工作都需要严密的文件信息基础,文件流、信息流的流转,是这份工作不可缺少的职责。另外,董秘和董办要服务全面支撑外部董事,提供资讯信息也是非常基础的工作。
 
职责4:沟通协调工作
 
董事会是一个精英汇聚的地方,董事会又是一个通过集体决策,克服每个人认知局限的地方。这就带来一个问题,怎么才能让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呢?董事经验、习惯、偏好、喜恶这么大,必须有强有力的沟通交流,才会联结在一起,形成决策合力。
 
不能你好我好大家好,更不能针锋相对、冲突不断,这个时候对于董秘和董办的沟通工作考验是巨大的。
 
 
图片
董秘董办,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从1994年开始到现在,近30年时间,董秘董办的工作,从开始进入中国企业,到成为国企治理的核心组织功能,不断发展,持续细化,未来会向哪个方向发展?有什么趋势特征呢?
 
从100多年前开始的普通秘书角色,到法律规定的公司文件保存管理者,再到董事会的核心治理参与主体,董事会秘书的岗位功能,是在不断加宽、加深、加厚的。
 
在这个过程里,并不存在什么统一的董秘董办评价标准,只要能够满足不同法人形式,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组织规模的治理要求,我们认为就是合格的董秘和董办了。
 
但是,如果站在未来的视角看现在,确实能够对于每家企业的董秘董办进行一个整体定位,这个定位一共划分为三层:
图片
 
  • 董事会行政服务者
 
在这个定位分层中,首先是底线要求。一个董事会秘书,一个董事会办公室,至少必须要做到的,就是满足法律政策的合规要求,实现董事会各项工作正常运作,能够按要求开会、记录、保存所有公司治理文件,做好一个行政服务者的角色。
 
说这是底线要求,是因为如果这一点做的不够好,可能就不合格了。
 
  • 董事会工作推动者
 
这是对董秘董办工作平均水平的要求,目前的政策基本要求也在这个层面上。
 
董事会秘书,要成为年度董事会工作的有力计划和推动者,能够协调内外部资源,保证董事会各项流程的良好运转,维持一个有效的沟通环境,并且在董事会任期中确保完成各项使命和目标。
 
达到平均线,说明一家企业的董秘董办工作,达到了政策对于国企董秘董办的履职要求。
 
  • 董事会智囊参谋者
 
无论国内和国际,越来越多的实践形成了一个共识,一个高水平的董秘,应该是公司治理和董事会的智囊参谋,扮演“Corporate advisor”的核心角色。
 
他(她)不仅善于沟通交流,善于精心谋划,更加善于从公司战略、治理效能、组织体系的方面进行思考,并且为董事长,为所有董事出谋划策,走到公司治理各项议题的前面。
 
从行政服务者,到工作推动者,再到智囊参谋者,董秘董办的角色地位、职责功能不断提升,角色进化的过程,也是从底线走向标杆的过程。
 
2022年是国企改革承前启后的一年,董事会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的“轴”,转的好坏、快慢,很大程度上要靠优秀的董秘和尽职的董办。三十而立的国企董秘董办,在下一个十年当中,更有可为。
 
 
图片

上一篇:2022,国企混改3.0阶段,三个新特点

下一篇:300+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案例数据详解

向数百家500强国企、央企、民企提供管理智慧、方法和
信息咨询用智慧赢得世界尊敬

详细了解我们如何向企业提供成长综合解决方案

成为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