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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结令!企业技能人才迎红利,三大新政策引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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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的五一国际劳动节,有一层更重要、更特别的意义。

 

撰文/ 知本咨询国企激励研究院

编辑/亿亿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简称“职业教育法”)的修订案,在这个隆重的节日,正式生效,开始执行。

 

在依法治国的环境下,每年新增的法律规章、政策制度都不少,为什么职业教育法显得尤其不同?

 

因为,我们认为,这部法律的颁布,不仅是对大家都很熟悉的职业技能管理进行细化、补充、完善,而是从国家战略高度、民族复兴要求出发,对于我国的职业教育提出的崭新要求,某种程度上说,是在这个领域贯彻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基本部署之一。

 

国有企业只有站在这样的高度,从立体的视角看待职业教育法,才能够对于国家未来的职业技能管理、产业工人队伍、实体经济打造等等必须完成好的答卷,做好顶层设计,开展全新改革。

 

今天是一个历史性的起点,需要对职业教育法的若干启示进行剖析。

 

总体来看,这部法律修订,并不是单独存在,而是新时代技能人才改革核心政策的三部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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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简称“产业工人改革方案”)、《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职业技能人员职业等级制度的意见》(简称“职业等级意见”)是三部曲的核心内容,构成新时代职业技能改革政策的三角。

 

三个政策共同构成一个等腰三角形(请注意是倒三角)。我们根据历史的先后,分别展开做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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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一:产业工人改革方案

 

本政策在三个核心政策文件中,出台最早。

 

2017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并同时生效。

 

产业工人改革方案明确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以及改革举措,厘清了“为什么改、怎么改、通过什么途径、达到什么目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1、为什么改?

 

核心的原因是要发挥产业工人“四种力量”

 

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而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中:

 

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

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

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

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产业工人的系统改革提升显得非常关键。

 

2、怎么改?达到什么目标?

 

核心的思路是4*5=20字原则,也就是:

 

政治上保证、

制度上落实、

素质上提高、

权益上维护。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改革,最终要实现几个基本的目标。

 

使产业工人队伍不断壮大、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保障产业工人地位的制度更加健全,产业工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实现,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更加浓厚。

 

最终要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

 

3、通过什么途径?

 

核心途径是五个方面,二十五条举措。

 

这五个方面是:

 

  • 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 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
  • 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 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
  • 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产业工人改革方案重点从素质上提高、制度上落实等方面,对于全国技能人才的培养发展提出了基本要求:
 
这方面的改革措施一共有六项,包括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发展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等。
 
这些政策要求,从技能人才来源、培养、评价、激励等全流程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同时,在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方面,着重提出改革六个关键问题,这六个关键制度创新,对于国有企业具体落实相关要求,非常关键。
 
一是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改革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管理体制。
 
二是畅通产业工人流动渠道,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三是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增加产业工人在劳动模范和先进代表等评选中的名额比例。
 
四是改进劳动和技能竞赛体系,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国家和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国内竞赛与国际竞赛赛项相衔接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机制。
 
五是加大对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扶持力度,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先进操作法总结、命名和推广,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六是组织产业工人积极参与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产业工人技能国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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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二:职业教育法
 
五一劳动节正式生效的职业教育法修订案,仔细研读,并非一般意义的更新和修补,而是彻底的升级换代。
 
条目从40条增加为58条,同时每一条都有重要的新定义、新规定。知本咨询认为,这部法律为未来三十年中国教育体系,树立了第二个基本支柱,描绘了整体蓝图。
 
具体来说,职业教育法在若干个方面,都值得每个人关注。
 
1、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教育类型。
 
作为最高法律文件的规定,这一描述第一次给全体国人定位了未来职业教育体系在我国教育领域的位置。职业教育,已经开始成为第二个基本支柱。
 
职业教育,再也不是一个给学历教育进行补充的类型,也不再是通常人们理解的考不上高中、大学,就分流到职业学校的基本流程。
 
2、 职业教育要形成一个整体管理、广泛参与的战略格局。
 

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

 
根据这个基本模式,国务院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各省市政府主管部门是本地的职业教育领导机构。同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3、 突出明确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高等教育组成
 
以前在很多人心目中,职业教育是培养工人的,属于中等专业教育的类型。
 

本次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

 
突出职业学校的高等教育组成,我们认为就是进一步强调这个专业教育类型的重要作用,纠正传统观念的误区。
 
4、 积极鼓励企业举办职业教育
 
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年代,很多也开设了中小学和技校、中专等职业教育机构。通过若干年的市场化改革,企业办社会职能获得了较为彻底的脱钩分离。
 
在新时代,国有企业如何认识与职业教育的关系呢?
 

职业教育法规定,“企业可以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场地和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国家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

 
政策已经非常明确,职业教育既可以为企业、市场和社会培养人才,又可以成为企业的经营性业务,国家对于职业教育做得好的企业,还给予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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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三:职业等级意见
 
2022年4月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了2022(14)号文,职业等级意见开始实施。
 
这个文件,我们认为是具体落实前面两大法律规章的具体化,也是实施我国技能人才改革的一个里程碑性规定。
 
这个里程牌,有三个特点:
 
1、 概念里程牌
 
过去,在社会上广为实行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进一步升级为“职业等级认定”制度。
 
由企业和社会评价组织,实行职业等级认定。使有技能等级晋升需求的人员,均有机会获得技能评价。同时,对于一些涉及安全、健康等领域,需要入门门槛的技能岗位,实行职业资格准入。
 
知本咨询认为,将“职业技能鉴定”概念,升级为“职业等级认定”,可以更好的与大家熟悉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对应,充分体现两者同等重要。
 
2、 通道里程碑
 
职业等级意见,在技能人才的发展通道上,做出突破性规定,打破了技能人才成长“天花板”。
 
在高级技师岗位之上,规定可以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在初级工之下可以补设学徒工岗位。从而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序列。
 
这个“新八级工”技能岗位通道,具有很强带动性。它的特点是上下打通,向下新增了“学徒”的基本层次,是初级预备岗位;向上增加了特技技师、首席技师,并且明确这是技能人才的高级技术职务。
 
之前在很多企业,技能人才的高级技师,只能对应到企业中层干部岗位或者专业技术中级岗位,这两个新设高级技能岗位的出现,直接向上延伸出高级专业职务,可以真正将技能人才的选拔、使用和激励,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拉齐、打通。
 
3、薪酬激励里程碑
 
职业等级意见,对于技能人才的薪酬激励,提出了三大新政策,每条都很关键。可以说射出了“三支箭”。
 
第一箭  技能人才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
 
岗位绩效工资,对于企业不陌生,但对于技能人才队伍来说,是一个崭新提法。在很多企业里,一线操作岗位,要么拿计件工资,要么拿岗位工资,技能人员虽然可以参加技能鉴定,但是与本人薪酬待遇的挂钩并不紧密。
 
本次明确要求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要求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制度。通过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设置单独的技能津贴两种方式,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
 
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这是产业工人改革方案提出的改革理念,得到具体落实。
 
第二箭  高级技能人才引入专项激励与中长期激励
 
职业等级意见要求,高级技能人才的收入增幅不应低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增幅。
 
同时,对于高级技能人才,企业可以选用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专项特殊奖励、股权期权激励、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等专项激励或者中长期激励的方式,这个规定大大扩宽了高级技能人才的薪酬报酬类型。
 
比如技术创新成果入股,之前重点是针对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的研发机构科技成果,现在延伸到高级技能人才的生产应用类创新成果,也可以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作为资本金入股,属于重要突破。
 
第三箭  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待遇比照企业高级人员
 
职业等级意见规定,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人员,与企业正高级技术职务人员同等待遇;聘用到首席技师人员,要参考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待遇制定薪酬标准。
 
这项要求,从收入分配上,对齐拉平了技能人才通道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通道的上线,是打破收入天花板的具体落实。
 
“管人就是分配”,职业等级意见的这三支箭,必然能够在薪酬分配上,射中职业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问题靶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职业技能人员职业等级制度的意见》,这三部曲的出台,是新时代技能人才改革的集结令,建议广大国企都认真思考,对本企业技能人才改革尽早做出战略部署。
 
草树知春不久归,百般红紫斗芳菲。杨花榆荚无才思,惟解漫天作雪飞。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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