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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实践中的三个误区

改革实践,通常是解决“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干”这三个核心问题。
文|知本咨询国企治理与管控研究院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改革,也是同样。
 
这项改革,从几年前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同步试点开始,到目前已经初有成效,中央企业有19家挂牌,省市一级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达到80家以上。
 
可以说,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已经顺利启程,并为下一步加速、调整、优化奠定了基础条件。
 
100多家各个级别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能不能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的要求?
 
这些企业需要在改革不断深化、细化过程中注意哪些重要的问题,避免哪些可能的误区呢?
 
这是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的新阶段,大家都在思考的问题。
 
今天讨论的主题,就是从近几年知本咨询观察现象入手,剖析一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实践中的几个典型情况,期望一起找找答案。
 
我们说,这里有三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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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分类误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应该属于哪一类企业?
 
 
无分类,不管理。
 
国企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分类管理、分类改革、分类考核。
 
具体到中央企业,划分为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公益类三种企业类型。地方企业,各个省区也根据类似的方法将本地国企划分为三大类别。
 
问题来了。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应该属于哪一类企业呢?”
 
请注意,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定义中,并没有这个问题的直接答案。
 
“以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按照政府确定的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优化要求,以对战略性核心业务控股为主,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等,发挥投资引导和结构调整作用,推动产业集聚、化解过剩产能和转型升级,培育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着力提升国有资本控制力、影响力”。
 
根据这个定义,商业一类的企业和商业二类的企业,都是基本满足要求的。
 
那么,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真的可以包括两种企业类型吗?
 
我们认为,并非如此!
 
因为诸多中央层面的政策都有明确规定,鼓励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所属子企业积极开展混改,推动这些下属企业更快更好的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和市场化激励机制。
 
这些规定,都隐含着共同的前提,那就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子企业,应该是充分竞争、紧贴市场的企业,所以才需要通过包括混改在内的各种方式开展市场化改革。
 
所以,知本咨询认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应该是投资和管理市场竞争充分的商业一类企业的控股母公司。
 
实践的问题就从这里出现了。
 
虽然从中央企业的19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看,基本都在商业一类企业的范畴,但是在各个省区和地市层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的企业,却有一些属于商业二类企业。
 
比如一些省区,将本地的“交通投资集团”、“能源投资集团”、“水务投资集团”变成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据不完全统计这类企业约有16家,大致占地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数量的15%。
 
商业二类企业成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虽然在协助地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过程中有所帮助,但是由于其产业的行业特殊性,推行混改和股权改革、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推动产业集聚和创新资源集聚等重要方面,无法施展手脚,也没法落实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政策的要求。
 
另外,还有一些地方由于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认识不到位,将其与履行部分政府投资职能的“地方投融资平台”混为一体,这就使得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更加远离市场化的初衷,不仅不能变成政企分开的“隔离带”,反而成为政企不分的“通风口”。
 
因而,我们认为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改革深化,首先要明确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边界和业务范畴,暂时将商业二类企业为主业的企业,以及难以实现政企分开的企业保留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之外,按照专业化产业集团的方式进行管理,这样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才能真正体现“隔离带”和“平台”的战略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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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产业误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应该干什么、不干什么?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应该做什么产业?不应该做什么产业?
 
进一步说,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产业,应该和其他定位于产业集团的企业有什么重大区别呢?
 
由于目前建立形成的100多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绝大部分都是在原有产业集团公司基础上改组完成的,这个问题就显得更加关键。
 
 
成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后,本企业与之前的产业集团有什么本质变化?
 
“投资”这两个字的战略意义、区别意义又体现在哪里呢?
 
在实际交流中,发现不少企业集团都期望自己也能进一步扩充进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阵营,驱动原因有两个,一是可以得到更多的授权经营空间,二是企业的主业范围可以扩宽和增加。
 
也就是说,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可以通过多核定主业的方式,给企业带来更多发展空间和想象力……如果按照这样的思路发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个牌子,是不是会演变为国企增加主业范围、申请更多授权的一种路径、一个理由呢?
 
有这个可能。
 
这种情况是不是国有资本投资改革的初衷呢?
 
肯定不是。
 
怎么纠正这种政策误读?
 
核心是要把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产业使命、产业定位、产业边界真正搞清楚、写明白。
 
简单来说,知本咨询认为应该清晰区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产业集团公司的战略使命:
 
产业集团公司,应该履行在特定关键行业和领域的支柱产业投资、经营和发展职责。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应该履行在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投资、拓展、布局、管理职责。
 
从产业结构发展方向上来区分,那就是产业集团公司应该向产业的“深度”方向投资发展,同时有限度的向产业周边“宽度”方向投资发展。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应该向产业的“新天地”、“新空间”,横向进行布局和发展。
 
打个比方,产业集团公司是各行业的“陆军、海军、空军”,有其专业职责,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是“特种兵、合成旅”,它应该出现在科技前沿、战略新兴等关键区域,出现在海陆空军还没有或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位置。
 
这样,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创造新兴产业增量、创新经济增量,产业集团公司深耕产业版图并管理好资本存量。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发展壮大的新兴产业集群,在一定阶段可以独立出来,再成为新的产业集团公司,从而形成一个国有资本创新力、竞争力、控制力持续交替、迭代的动态格局。
 
这样,两种企业性质的集团才能够有效区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在国家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使命能够更好的履行。
 
按照这种思路,进一步来思考,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目前有100家了,这个数量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吗?
 
我们认为,不需要扩大,可能还需要根据特定标准进行优化、缩编。
 
各个行业已经领军的产业集团公司,不需要变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可以通过加大授权力度,推动它们成为本产业的“链长”;同时,肩负“特种兵”职责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一个省区内也不需要很多家,国有企业的主体仍旧是产业集团企业;一些不能承担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投资布局发展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可以改回产业集团公司。
 
我们大胆做个推算,如果按照平均一个省2-3家计算(东西部省份自然要有差异),地方承担“特种兵”使命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不会超过90家。
 
中央企业总量不超100家,也建议按照上述原则仔细考虑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数量安排,通过全面评估,真正让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活起来、冲起来、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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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组织误区:事业部制企业能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吗?
 
 
在知本咨询对全国100家左右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组织结构进行对比梳理的过程里,有个基本发现:
 
多数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采用了母子公司型的组织模式,还有一些企业目前仍实行事业部的组织方式。
 
下面我们要思考,这样的事业部组织方式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兼容吗?
 
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要回到大型企业集团的几种基本组织方式,先来捋一捋。
 
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世界500强企业,总体上采用了三种组织方式:
 
一是控股型,基本是沿着控股母公司—二级专业集团—三级企业的架构展开的。
 
二是事业部型,是沿着集团总部—事业部—三级企业的架构进行安排。
 
三是总分型,是企业总部—分公司—二级分公司模式统一管理的。
 
组织模式的选择没有对错,只有适用。
 
对于大型企业来说,选择上面任何一种组织结构都可以,其区别在于集团管理控制的意图、模式和路径不一样。
 
多层控股集团,是以股权关系、投资关系为基础,配合管控力度开展运营;而事业部集团,事业部掌握者主导权,但没有法人地位,虽然内部可以实现分权,对外仍是集团一体化管理;总分结构下的大企业,虽然可以规模很大,但不能称为集团企业,还是单体公司。
 
对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来说,这三种方式哪种更适用?
 
非常明显,控股型结构能够发挥股权、投资、资本这些要素的作用,也能够有效区隔不同的产业、项目,有利于提升国有资本的产业价值、创新机制,降低国有资本的投资风险、运营风险。
 
事业部组织结构,虽然对于产业集团公司来说,不失为一种既能整体掌控业务,又能分权管理的方式,但是在履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特定职能的过程中,资本的界面、授权的界面、管控的界面仍然难以与母公司本体切割清楚。
 
所以,知本咨询认为,事业部组织的国有企业集团,可以在产业集团的类型下发挥良好作用,但如果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真正履行好战略性使命,就需要进行大力的组织结构变革,从事业部组织结构走向控股公司组织结构,做小做强总部,做实做强二级集团,让自己彻底从产业集团的传统定位转型升级,令人信服的担当起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个历史新角色。
 
今天,我们讨论了三个问题:
 
  •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应该属于哪一类企业?
 
  •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应该干什么、不干什么?
 
  •  事业部制企业能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吗?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试点正在不断深化,要形成能够复制、能够推广的模式,前提是对这些问题进行更加细致的思考,并且通过实践找到通用性更强的答案。
 
知本咨询初步给出了一些见解,提请各位朋友注意分类误区、产业误区和组织误区。
 
条条大路通罗马,一家之言力道有限、科学有限,仅供指正。
 
责编/亿亿    编辑/LVU   校对/阿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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