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决策过程
作者:国企治理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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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1:模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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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2:机制不同

“总经理办公会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统一决策的议事机制,并根据责任和分工,对办公会议,决策事项承担相应责任。”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必要时可扩大到各分公司、控股公司和相关部门其他有关人员。” “总经理办公会议实行集体讨论,统一决策的议事机制。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所议事项应进行充分讨论,力求一致,有意见分歧时,由总经理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并在会议记录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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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参会党委成员的实际情况,逐一充分发表对议案的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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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提出表决事项,并执行末位表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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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事项表决,赞成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方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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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现较大意见分歧,除因特殊紧急必须进行表决外,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认真调查研究和充分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讨论决定。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