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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大课题!“三、四、五”原则是基础

文|刘斌(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访美学者,知本咨询首席国企改革专家)
编辑|亿亿 
 
有很多国企朋友都问我一个共同的问题,“我们说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组织的建设,我们作为一家全资国有企业全力推动。
 
不过,如果企业正在推动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落地了,公司变成国有股东不再是全资拥有,成为有了很多不同背景的外部投资者的多元股权企业,甚至变成国有股权退到参股位置上,公司成为一家民营经济为主导的国有参股企业,那么如何能够在新形式下继续做好企业党建工作,又同时和企业的所有权结构变化相适应呢?”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涉及到国企混改后,企业管控中如何推进党建工作的核心议题。我们有必要就此进行充分的思考和诠释。
 
就此,我想说,混改企业党建工作,我们总结了一个“三、四、五”原则,简单来说是:
 

明确界定三种混改企业类型

清晰把握四个国家政策依据

区分制定五项党建工作内容

 
 
一、三种混改企业类型
 
 
我们谈混改,主要是指一家国有全资企业通过吸引非公投资者,将国有股权比例适当降低,形成多种所有制结合、多元股东参与的市场化企业。
 
同时,目前推动的混改实践,也包括吸引不同背景的多种市场化国有投资者的股权多元化,以及国有控股企业通过进一步吸引投资者,降低国有股权比例,提升市场化程度的多种类型。
 
对于混改的股权结构,国家相关政策明确“宜参则参,宜控则控”,也就是说,混改后形成的新企业类型,可能是国有控股的,也可能是国有参股的,对于这样不同情况,谈论党建问题显然不能一刀切,也难以简单原则处理,还是要回归到“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上。
 
那么,对于党建这个话题来说,将混改企业划分成哪几类比较妥当呢?知本咨询建议划分成三大类:
 
1、国有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有很多国有企业通过混改的方式,来推动本企业的市场化机制落地,同时对接外部行业或者区域的资源,也因此来释放企业组织的动力和活力。
 
这样的公司通常会保留国有股东的绝对控股地位,保持股比在51%之上。这类公司混改后依然是一家国有资本占有绝对主导地位的企业。
 
另外一种情况是,虽然原国有股东的股权降低到次要位置,但是引进的投资者中有其他背景的国有资本,各种国有资本的联合股比超过了50%,也将属于这种类型。
 
2、国有股东产生重要影响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第二类混改企业,是指那些企业原先国有股东的股比降到了50%之下,但是依然可以保持相对大股东的位置,或者与其他外部投资者具有股权相当的决策地位,董事会成员来源相对分散和平衡,国有股东成为混改企业的联合控制者,但是没法进行单独的实际控制。
 
这种情况下我们说国有股东可以产生重要影响。
 
3、国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顾名思义,国有参股的混改企业,是指那些通过混改,国有股权退出主导地位,成为一个参股股东,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转移给其他外部非公资本。
 
我们将混改企业进行这样三种类型划分,是因为按照现行的企业党建相关政策规定,三种企业适应的党建模式和方法将有诸多不同。每家混改企业,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先定好位,选好通道。
 
 
二、 四个核心政策依据
 
关于混改企业的党建问题,需要参照和执行的党和国家基本政策有哪些?
 
从宏观整体政策上,每家企业都要遵循《公司法》,每个党内人员都要遵守《党章》,在这两个基本规定文件中都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从操作执行上,经过知本咨询梳理,有如下四项政策直接相关,我们分别做一简单介绍:
 
政策一:《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
 
《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年54号文件)是国务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颁布的配套文件,明确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总体要求、核心思路、配套措施,并提出了组织实施的工作要求。
 
在这个国企混改的总纲文件中,明确要加强混改企业的党建工作,具体的规定是,“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同步开展,根据企业组织形式变化,同步设置或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健全党的工作机构,配强党务工作者队伍,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有效开展党的工作,发挥好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政策二:《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201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对于如何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党的建议,进行了系统性规定。
 
从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强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保障等七个主要方面,对于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进行了政策原则和路径的安排。
 
政策三:《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操作指引》
 
2019年11月,国务院国资委颁布了《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操作指引》,这个指引对于引导和规范中央企业的混改实践,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这个文件中,对于混改企业的党建工作,也有一段具体政策原则:
 
“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必要前提。根据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特点,明确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和管理模式。按照党章及党内法规制度要求,结合实际,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设置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保证必需的党建工作经费,确保党的活动能够正常开展。”
 
202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这个政策文件从总则、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党员队伍建设、党的政治建设、党内民主和监督、领导和保障等多个方面,系统对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这个文件中明确说明,“本条例适用于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并具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结合实际参照本条例执行”,同时专门指出,“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党的工作。”
 
我们综合以上四个核心政策依据,能够发现几个政策共同点:
 
首先,加强党的建设,无论所有制形式,无论企业大小,都是法律和政策的基本要求,不能因为混改而忽视或者削弱了党建工作;
 
其次,不同类型的混改企业要遵守不同的党建政策,适应不同的党建模式,国有绝对控股公司要执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国有参股公司要参照《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分类管理,分类执行;
 
第三,混改企业的党建工作,要始终围绕党组织建设、党组织作用、党组织人员、党组织活动、党组织经费等五个主要内容展开,不同类型的混改企业执行的内容有所不同。
 
 
五项关键工作 
 
根据国家法律规章,根据党章党规,三类不同混改企业的党建工作的核心,是围绕五大方面进行的,分别是党组织建设、党组织作用、党组织人员、党组织活动、党组织经费。以下总体展开说明一下我们的建议和思考:
 
1、党组织建设
 
中国共产党有十分丰富的党组织建设经验,在企业设立党的党委、支部等基层组织,这一点在所有社会基层组织都需要体现,混改企业也是如此,不能例外。但是由于混改企业类型不同,党组织建设的方式也会有所差异。
 
  • 对于国有绝对控股的混改企业,应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要求,设立党委、党总支或者党支部。同时如果多家国有股东分属不同背景,需要通过协商确定混改企业党组织归属关系。

 
  • 对于国有股东能够产生重要影响的混改企业,应该在公司合资章程中明确规定企业设置党组织的条款和方式,要求所有投资人遵守,参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按照混改前的党组织归属关系,建立对应的党委、党总支或者党支部,相关负责人员通过混改企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对于国有参股的混改企业,执行《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相关内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要以开发区(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为单位,组建区域性党组织,或依托行业协会(商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龙头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组建行业性党组织。”

 
2、党组织作用
 
中国共产党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起到核心作用。对于混改企业来说,也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混改企业特点,根据政策规定发挥核心价值。具体来说:
 
  • 对于国有绝对控股的混改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划分为两个层面。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核心职责有七项。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核心职责有六项。

 
  • 对于国有参股的混改企业,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核心职责有六项。

 
  • 对于国有股东能够产生重要影响的混改企业,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上述两种规定进行综合确定。

 
3、党组织人员
 
党组织人员是落实好混改企业党建目标和作用的基础,一个有效运转的党的基层组织,关键性岗位一是党组织负责人的选配,二是党务工作者的职能配备。对于这个问题,三类不同的混改企业需要如何解决呢?
 
  • 对于国有绝对控股的混改企业,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的,根据企业实际,党委书记可以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也可以单独配备。国有企业党委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和精干高效协调原则,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工作机构,有关机构可以与企业职能相近的管理部门合署办公。领导人员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一般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分属两个部门的应当由同一个领导班子成员分管。

 
  • 对于国有参股的混改企业,党组织书记一般从企业内部选举产生,注意从生产、经营、管理骨干中推荐人选,也可从党政机关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党务工作者和复转军人、大学生“村官”中推荐人选,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务工作人才,再通过党内选举程序任职。重视选派优秀专职党务工作者担任联合党组织书记。提倡机关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企业挂职从事党建工作。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企业主要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应配备专职副书记。提倡不是企业出资人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工会主席、副主席;也可以由党员工会主席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通过多样化选用、规范化管理、专业化培训、制度化激励等途径和方式,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兼职结合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重视建立党务工作者人才库。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企业,要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

 
  • 对于国有股东能够产生重要影响的混改企业,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上述两种规定进行综合确定。

 
4、党组织活动
 
混改企业党组织的具体活动,是根据党的整体部署,结合企业发展实际而进行的各项具体工作。这些具体工作来自于不同类型的混改企业党组织职责作用定位,作用的定位有所不同,那么活动的核心内容也会有差异。
 
  • 对于国有绝对控股的混改企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和基层战斗堡垒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 对于国有参股的混改企业,按照企业需要、党员欢迎、职工赞成的原则,注意取得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理解和支持,把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目标同向、互促共进。建立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共同学习制度,熟悉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了解上级决策部署、沟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探索建立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企业管理层重要会议制度、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沟通协商和恳谈制度。党组织要邀请企业出资人、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相关活动,注重发挥企业管理层中党员和党员工会主席的作用,做好党的工作。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除党章规定的党内活动外,提倡党群活动一体化。

 
  • 对于国有股东能够产生重要影响的混改企业,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上述两种规定进行综合确定。

 
5、党组织经费
 
党组织工作正常开展需要必要的经费支持,那么作为一家混改企业来说,如何来保证党建经费的支撑呢?
 
  • 对于国有绝对控股的混改企业,《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要求,“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保障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并向生产经营一线倾斜。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由企业纳入年度预算。”

 
  • 对于国有参股的混改企业,《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建立党费拨返制度,企业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全额返还企业党组织,用于开展党建活动;还可从各级党组织留存党费中,按照一定比例,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探索采取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

 
通过对于两个党组织建设经费规定的对比可以看到,国有控股混改企业有明确的工作经费标准,国有参股企业并没有明确标准,各地实际执行中有按照千分之五执行并进行税前列支。可见,党建工作经费体现了党组织对于非公企业的支持。
 
混改企业党建工作,可以再次总结一下这个“三、四、五”原则:
 
明确界定三种混改企业类型,将混改企业进行定位和归类;
清晰把握四个国家政策依据,不同类型企业适用不同政策;
区分制定五项党建工作内容,分门别类确定党建方式方法。
 
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可以为国企混改提供助力,在未来的发展中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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